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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篇網誌居然是在2005年寫的!我居然斷斷續續地寫了7年?!

其實翻回去看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,果然一直以來是個小屁孩啊,呵呵

有些事情還是和當初一樣的觀點,有些就一笑置之好了

有些人已經不在了,而大部分的人都不再那麼熟悉了

 

看回以前的文法,覺得自己真的好天真可愛(厚脸皮)完全就一副我現在超想打的死小孩樣

很慶幸把博文完整地保留了下來,可以回顧到7年前的感覺

很多可以讓我歡笑一整天,抱怨一輩子,討厭得想一把火燒掉,悲傷得想哭的小小細節都保留下來了

 

唯一可惜的是live space沒有了,friendster也沒啦

我好多的遊戲記憶,網友照片都在那裡面

很多時候都是這樣,收着也不曉得要怎麼用,丟掉卻可惜,就是這樣我保留了好多垃圾

 

不過網誌對我而言其實和垃圾桶沒差

有一個不會給我不滿意答复的空間塗塗寫寫其實也蠻不錯的

當收到不滿意的回复就把它刪掉就好(誤)

日記本嘛.... 被人翻到通常比較尷尬

而且網路上似乎有個莫名的規則

“我知道你怎麼想,但我會假裝我不知道”

常常對方都是少接觸甚至不可能接觸的人,這種時候反而比較好吐苦水而不用擔心被質問

 

不懂得遵守“網絡是網絡,現實是現實”的人的確不該靠過來破壞平衡

 

分不清楚的人請你早點休息

“趕快回去火星吧,地球是很危險的!!”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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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mi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